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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01:37
(半年前) 某女性患者:「我終於和欣賞的男生在一起了!」 (四個月前) 某女性患者:「她說他沒辦法跟我繼續走下去,要跟我分手......」 (上個月) 該女性患者告前男友性侵,法院來公文詢問是否能出庭作證。 Psychotic_Doc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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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ychoR22
psychotic_doc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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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分鐘內
Erickson
erickson0224
男生要學會保護自己🫠
18 分鐘內
HanBoHo
hambuger0503
遇到身心患者?
一小時內
Tifa Chan
tifa_chan
根據《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及相關條款,任何人在未經對方同意的情況下,以強制、威脅或其他方式進行性行為,都是違法的。即便是配偶,也不例外
一小時內
松果咖啡(柏蓁)
sungocaffe
喜歡的時候是男神,不愛的時候就變噁男
2 小時內
Ivy
ivybenewlife
很難講男的以為交往就一定可以,只是很多沒被告
2 小時內
Crazy Wing
crazywing2086
這個流程男的也提告被迫不能分手而被性侵都應該可以吧。
2 小時內
PsychoR22
psychotic_doctor
雖然在現代社會可能不容易,不過原文有明確指出“一定”有發生過性行為嗎? 舉證之所在,勝訴敗訴之所在,只是想強調別把舉證的義務丟給醫師而已。
2 小時內
黃紹安
shaoan.yahoo
男方可不可以也告性侵啊? 都沒有不想交作業被逼著交作業的時候嗎?
3 小時內
seeforall
f20208899
還以為在說麥當勞
3 小時內
愛睡覺の列空
enumestarky3366
高貴的同意可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