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2 02:43
1. 一個中國人來台灣成為中配,因爲六年就可以拿到身分證可以投票、完整的台灣公民權利- 離婚後,最多可以一口氣在台灣增加1個眷屬+4個老人+n個小孩的額度的中國人在台灣依親。依親的時候,他們不需要扣除所得稅,不需要像一般勞工(勞方資方都要扣除健保給付),就可以開始使用健保費用(而中國是一個醫療CP值極低的國家)。
2. 中國已經明定法條,要求中國人有義務協助做情報工作。
中國在2017年通過、2018年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情報法》,其中第七條中廣泛規定:「在中國境內,涵蓋外國公司的任何人、企業、組織,均有協助情報工作之義務,也有替其保密及保守相關祕密的責任,甚至包括中共認定的境外中國人,諸如外國僑社和台灣人。」
試問,當中國共產黨想透過中配在台灣搜集情報,他們有能力說「不」嗎?
中國不會尊重任何人的意願,只要中國政府認為你是中國人,黨要你做,你就得做。
今天臺灣要求中國配偶跟其他國家配偶一樣標準已經是優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