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2 11:29
包裹式民主
台灣不論是選首長或民代都經過所謂民主投票的過程,那麼真的會產生理想中符合民意的結果嗎?
先從政見開始講,假如候選人20項政見,有15項贊成,5項反對,那該不該投呢?也許15>5就可以投,那如果反對的政見裡面有一項是強烈反對,那又該不該投呢?如果贊成的只有5項,但是裡面有一項是強烈贊成,那又如何呢?
再來是政見亂開芭樂票、當選後跳票或配合黨意表決呢?這樣又可以得到民主的結果嗎?政客遵守政見諾言的誠實度能夠信任嗎?
還有選民只投了一次票,但是當選人四年任期可能做出成千的決定,這成千的事項要怎麼反應一次投票的民意之所向?何況選民那麼多,贊成跟反對的項目可能都不一樣,怎樣才能反應?邏輯很清楚,要反應民意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事實上民主選舉只是一個包裹,投完之後包裹打開裡面裝什麼東西選民都無法控制。也許有些人有看政見,更多的人只看包裹上標籤的顏色。
包裹裡裝的有好有壞,但是通常跟民意沒關係,主要還是當選人自己的決定,受到財團、金主、黨意、裙帶關係、利益輸送的影響比投票民意大太多,得到的結果其實是肉桶政治。
更不用說權力導致腐化,上任之後濫權貪污各種烏漆嘛黑的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