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3 11:27
21世紀竟然還有交保護費的職場潛規則?
一早收到部門資深同事的信,沒有事先詢問意願、也非主管指示,要以部門名義包紅包給新來半年、這個月喜獲千金的同事。
到辦公室時資深同事已擅自代墊,把整包紅包給出去了。我等於是「被」欠錢,想不給都不行,是搶匪吧?!
不是付不起800,而是被強迫付錢連一毛都不想付,如果自己想包,以個人名義包就好啦?就算怕錢太少、沒面子,也不能偷大家的錢做人情吧?這跟某黨想強闖的預算有什麼兩樣?(資深同事是自行遞交紅包,甚至也沒請我們在紅包袋上簽名,說好的以部門名義呢)
是我欠缺中華文化禮俗知識,還是年輕社畜活該被潛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