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3 15:11
剛剛到中選會網站寫了首長信箱! 😏 雖然我的戶籍沒有應罷免的立委,但仍希望能為此次的大罷免盡一分心力! 看到很多罷團在節目上提到連署書的填寫細節很多,稍有不慎就可能變成無效連署書。我真心覺得這麼高的填寫門檻極度不合理!即使是選舉投票都沒這麼困難!更合況,真正需要核實身份的還有最後一關的實質投下罷免票的過程,連署只是前置作業,為何如此吹毛求疵? 因此我寫信給中選會,提出兩點訴求以減輕人民參與罷免的壓力: 1. 希望中選會能公開說明「怎樣的罷免連署書符合規定、是有效的」、「怎樣的罷免連署書不符合規定、是無效的」。是否真的像網路上流傳的一丁點都不能有誤?而這樣的釋疑也可以避免全國各地的選委會標準不一、甚至惡意刁難。 2. 建議中選會將連署書填寫的合格率放寬,只要填寫的資料能分辨各資料的正確性即可,不應為了小細節而視為無效。就像投票時,圖章蓋歪、蓋模糊、蓋了兩次、蓋在臉上等等,只要可判斷意向即為有效。連署書上就算沒寫里鄰只寫街巷號,只要地址可辨認和身份證上的一樣即為有效!簡單說,郵差找得到收信人的就是有效! 快過年了時機不太對,今天1/23留個紀錄,看看年後中選會是否有所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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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P.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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