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6 14:17
有脆友問到當保證人會如何?
直接回答妳永遠都不要幫任何人做保人包括家人
依據民法第739 條,所謂的保證人,「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他方之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其代負履行責任之契約」。 簡單來說,如果借錢的人還不出來保證人有責任幫忙還錢,除了法律的另外規定外,一旦擔任保證人就不能預先拋棄
保證人分2種:
1.「一般保證人」:可主張先訴抗辯權
當事人在「保證合約中」約定,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人」在「借款合約」未經法院裁決,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擔保責任
「債權人」強制執行「債務人」財產後,不足部分再向「一般保證人」追索。(意思就是當債務人交不出錢來,債權人會先強制執行處分債務人名下所有財產,不足部分再找妳)
2.「連帶保證人」:無法主張先訴抗辯權
當事人在「保證合約中」約定, 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即為「連帶責任保證」
在債務人未履行到期債務時,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責任範圍內承擔責任(意思就是只要未交債主可以直接找妳)留言下方⬇️
圖文不符 摘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