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7 16:05
病了的闆娘 因為是個身為女性 應許多同胞可以理解的「偏頭痛」牙起來有多恐怖 昨天痛到在花市「廁所嘔吐」(我有清乾淨) 事後去就診吃所有開的「消炎、止痛」都沒用 以前拿過的肌肉鬆弛劑也吃了 這個時候,就我的經驗,必須去打「止痛針」比較能快速從血液解痛 並且過去都沒有任何過敏、暈針副作用 今早去了內湖某間診所 我連還沒敘述清楚,醫生就把我昨日另間的藥袋拿去說:「你怎不去他們那邊調整藥物?」 讓我感覺,是不是有一說法,有些醫生真的有不看別醫生看過病人的潔癖 我跟醫生訴說我過往經驗,也告知偏頭痛我若沒有壓下去,會持續痛一個多禮拜 但醫生只說他的臨床診斷不會打針治療偏頭痛 我仔細解釋到苦苦哀求:「拜託幫我打,我真的有經驗 健保病例也看得到,讓我過個好年,好嗎?晚點還要去工作」(我當時雙手合十真的含淚求他) 想也知道,醫生怎樣都不給我打 我知道 要尊重醫生診斷沒錯 但我在四五間診所和三軍急診看過醫生診斷 都打過,病例也在眼前 我不知道這位醫生為何要這麼不解人情 請問大家,這個原則到底是什麼? 就像我們去診所初診會被問吃藥打針會不會過敏,也是口頭說而已,他們會真的調查嗎?還不是照開藥打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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