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31 06:26
我之前提過,大學學費是我自己貸款負擔的,不只註冊費,還包含住宿費、書籍費、生活雜支等等。
私立大學傳播學院的學費一學期就六萬多,加上其他費用,四年下來,我的學貸總額高達 80 萬元。
出社會後,我進入公關公司工作,起薪 25,000 元。要繳房租、生活費,還有學貸,每個月還款將近 7,000 元,日子真的不容易,也因此我去申請學貸延後還款,沒想到卻被銀行拒絕。
理由是:我的年收入超過 400,000 元,不符合延期資格。
我的薪水明明是 每月25,000 元(還要扣勞健保),哪來 40 萬元?!
我去銀行調資料,才發現——原來,是我母親用我的名字投資股票,賺來的錢加上我的薪資,讓我的所得「超標」。但是——這些投資的「收益」,從來沒有進到我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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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電話問母親:「為什麼要用我的名字投資?」、「投資的所得加上我的薪水,讓我無法申請還款延期!」
她的回答是:「早點還款,早點把貸款清掉,不是很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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