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07 13:13
呂秋遠律師:
「雖然依照台灣的法律規定,在世的人,就是孩子的監護人,但孩子從小就在對方的家,所以請你不要剝奪孩子的成長、改變他的環境。
況且,如果你們的孩子已經進了小學,甚至進入青春期,與往生前配偶的家人也互動很好,請不要變動他們的環境,讓原來的家人繼續照顧孩子。
「你可以用委託監護的方式, 尊重原有家庭的照顧方式,讓孩子可以好好的長大。」
要放棄想要的很難,放下執念更難,失去媽媽的孩子也很難。你可以選擇的,與孩子同心面對未來難關,即使長大過程無法同在,但血緣的愛會永遠將你們串連在一起。
向宇宙許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