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09 14:31
這兩天跟一個大前輩一起拍攝,只是我的立場比較特別,是藝人方的攝影統籌,也就是我算是他的甲方(年齡上我小他很多就是了)。
由於時間緊迫,所以事前就跟他助手溝通過昨天的演唱會結束後我需要立刻進行挑選,如果不介意的話是否能讓我在演出結束後直接收取記憶卡(才趕得上刊登),對方毫不猶豫就同意了。結束後我收了整整8張記憶卡,花了很久時間全部看完後海選了幾次最後挑了10張,今天跟老師見面時他非常開心的跟我說我挑得超級好超有眼光,沒想到我真的全部認真看了,更沒想到我會挑中那張他最喜歡的照片!
是的因為我挑了不是一般經紀公司或是事務所會挑的,我是用同為攝影師以及設計師的眼光挑的。是一張背光剪影非常有氣勢的照片,臉完全看不到,連身體輪廓都不清不楚,正常情況下九成九會被打槍的照片,連老師自己都不抱期望會被挑到的照片,我說我懂!因為我也很愛這種,就算知道大部分情況不能用也會拍的那種。
(留言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