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6 00:13
最近發現一件以前沒有發現的事:高達美晚年會引列維納斯作為思想的範例。而且相比於德希達,他其實更明白也同意列維納斯:「正如德希達對海德格的《尼采》詮釋並未完全使我信服一樣,他在《書寫與差異》中對列維納斯的評論也是如此。」(GW 8, 419)
這段話可以很多解讀,其中一件事就是:德希達在書中其實有一大段是在替胡塞爾與海德格辯護,宣稱他們都在捍衛與尊重他者,列維納斯委屈他們了。如果高達美通讀全文也讀過列維納斯,那大概就是說,列維納斯說的沒錯,胡海兩人真的不是很在意他者。
另一方面,其實德希達在書中對列維納斯有很嚴重的誤讀。文章開頭設定成以古希臘的他者—希伯來去取代西方傳統形上學的暴力,一 開始就錯了。列維納斯深知,哲學一直都是古希臘式的,而非希伯來式的。他要拯救的不只是倫理學,而且還有形上學。他覺得有侷限的是存有論,因為一切存有論必定是不顧慮他者的知識論。即使後期海德格的存有,依然在歷史的遺忘中左右著不在場的隱蔽,連帶也左右著人的在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