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7 02:01
大學以來陸續跟過幾個大我 10 年左右的男人交往,最大的領悟莫過於 grit >>> smart
有絕頂聰敏但心思不定的人,到了三十幾歲仍沒一份工作做超過半年,見識和能力停滯不前。能夠 establish 一番事業的,反而都是那些執拗異常的人,即使顯得呆拙,仍願意花別人兩三倍的時間,去過那個坎、去得出那個也許只有他在意的問題的答案。
我自問略有小聰明,從小到大讀書考試順風順水,無什麼需要自律堅毅,卻也因此個性散漫,容易對新事物一見鍾情,美名曰多多嘗試,實則稍有不順就無心繼續。社會對所謂天分的崇拜是這樣的:冇天分嘅人點都唔會做得成,唔好晒時間啦——這樣消極、固化的思維深植於我。直到去年學唱歌,這才是我第一次體驗何謂「自知未必有天份但都唔撚理,總之我要做到為止」,staying in love with a hobby 意味將細水長流的熱情灌注於規律的練習之中,接受狀態會有起跌、會有瓶頸、會有好多時候覺得自己冇撚用,但發完脾氣後就繼續練嘢。慶幸有這樣的興趣,讓我在二十出頭時,補修了很多人可能從小就學會的一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