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3 06:16
我在留言雖然也提過這個差異最大主因不是國內國外而是攝影師身分的問題,想說講清楚一點好了。
同樣是演唱會的平面攝影師,會因為你的發案方或是給你錢的人的不同,定位會有所不同,官方攝影這名稱其實也挺曖昧的因為合法的話都可以算是...
這些差異主要是因為照片使用權利上的區分而生。
我自己經驗上遇過的是這幾種↓
藝人直發攝影:這種通常就是藝人或是藝人的經紀公司直接發案付款,所有照片使用權歸藝人方(攝影師沒有經過同意基本上也不能使用),在日本的話除了當初發案時定義的使用範圍內,日後作二次出版使用時甚至會有「二次使用授權費」,不過一般會盡可能買斷。
媒體攝影:這點其實就有分不同國家文化之分,日本其實傾向自己習慣的官方攝影師統一拍統一發稿,但在不同國家或是不同場合時有時無法這樣作,就會直接開放媒體拍攝(限制歌曲數),這邊的照片雖然會給藝人審但也只是請對方刪掉一些 NG 照或是挑選 OK 照,然後交由媒體報導使用,權利歸屬媒體方(藝人方要使用需要另外跟媒體要照片並通知與洽談)
主辦攝影:這個主要出現在拼盤型活動,各式音樂節以及電視節目等,權利歸屬為主辦,然後由主辦統一發給媒體居多
留言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