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8 10:46
重男輕女,第一篇 (不喜勿看) 我小時候一歲半的時候,我父母把丟在祖父母家,一去不回。他們要去補蜜月,在這個過程,他們決定移民加拿大,但是沒打算回來帶我走。祖父母對我很好,愛我,寵我,教育我,是我的老師也是養育我的人。他們是我永遠最愛。 父母在加拿大有了弟弟,一家三口在加拿大生活了十年,沒有回國看我一次,所以我們沒什麼感情。是我爺爺打電話叫他們回來帶我走,因為兩位老人已70多歲,擔心他們要是走了,我怎麼辦,我會接受不了。申請護照和移民費用是爺爺繳的費。爺爺認為加拿大是個好國家,想我多見識這個世界,並回來跟他分享所見所聞。 在1997年我11歲時,我跟著父母來到溫哥華的家。他們告訴我這個家最重要的是弟弟,因為他可以傳宗接代,而我必須輔助弟弟成長。只要父母不在家,家務買菜都要我做。而弟弟什麼都不需要做,就連吃飯都要我準備好叫他,不然他就不吃。每天放學要立刻去買菜煮飯,我不可以有興趣課外活動,不可以有朋友。就連去圖書館看書都要得到父母允許,如果弟弟不想去,我也不能去。週末父母不是去上班就是賭錢,把弟弟丟給我就算了。我媽輸光了就借黑社會。 今天先說到這裡,下次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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