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10 16:55
看了留言處的留言後
唯一的感觸就是 我當初領了底薪不到3萬
卻被突然要求一個低薪應該需要領5-8萬才會做的「年終檢討報告」
然後老闆娘說會開會討論、檢討如何更好等等..
這對我來說是小事 因為剛好可以能檢討自己
也一起檢討在在工作上可以更好的事情提出來
但直到我總結完之後的最後提出辭呈後
老闆娘直接說不開會了 因為也沒意義(有原因的
原因是:
老闆娘得知我要離職後
詢問另一位同事知道這件事情嗎
那她還會繼續做嗎 答案是她也要離職了
(可是不是同時兩個人都離職 前後相差一個月)
這時候的我會覺得 如果是為了公司好
那何不一起開會討論 儘管提離職了
但公司還在啊…我們還在..是隔兩個月後離職啊…
怎麼說翻臉就翻臉(哦不是啦開玩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