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11 09:07
現在的台灣,要說沒飯可吃的話,除非有其他問題併發,不然基本上不太可能,所以留一口飯給人吃是很可笑的。
黃姓兒童性犯罪者,要是有自知之明,會以最低調的方式,隱姓埋名遠離公眾視野,就算是作個小生意,或領份薪水都能過活,好手好腳的不會發生沒有一口飯吃的情形。偏偏他們不要,就是想要當個公眾人物,活在鎂光燈下,外界當然要問憑什麼。
公眾人物是有示範性的,所以對其道德言行自然比一般人更被要求。該人尤其是兒童性犯罪者,他如重回藝人工作是要給人什麼示範呢?就算不講這個,他若無其事的公開活動將引發受害者二度受害,甚至負罪感,當然要反對。
對這兩個主持人,基本上我一直認為如果有「逆門薩組織」,那他們這兩位的節目堪當為這種組織的教材。但我還是很訝異他們對公眾人物的社會責任概念,缺乏到這種程度,顯然他們完全在法律、道德的意識上都遠低於一般人的基本素養。因為社會責任跟智力無關,公眾人物的社會責任,是可以透過教育學習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