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14 10:47
跟前公司討未給足的月薪
(未做滿足月:工作天+休假日+全勤+津貼
=照離職比例)
實際只拿到工作天數
還被老闆情勒,我該給你的福利都有給,你這樣的行為我覺得很不妥,
搞得我要回我該有的權利,很像千古罪人忘恩負義的小人。
從勞保投保薪資 給我保28000多,反應後過三個月才調到33000多
跟我實際薪資還差的遠,加班費只算底薪不是全薪
念在過去的情分,實在不想去投訴
然後給我情勒完後才叫會計說下個月補轉缺少的金額
搞得我今天一整天心情超差= =
不過唯一能高興就是 我換新公司後 時薪*1.67後 有快300
#勞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