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15 11:28
分享我的申訴經驗。
一、軍種海軍,當時階級上尉。
二、申訴管道1985。
三、申訴對象:陸軍駕訓班。
四、申訴事由:以體檢表過期為由,拒收本隊人員,但是體檢表過期這一事由不成立(軍醫院說了才算,怎會是非醫療單位人員說了算)。
五、打申訴電話之前:使用手機打1985前2次無法接通(沒有接通鈴聲),第3次才通。
(一)把國軍駕駛選訓用規定、陸軍駕訓班收訓規定、軍醫局體檢規定攤開放在桌面上並作好標示,記好本隊人員體檢時間。
(二)先打電話協調陸軍駕訓班,最後是陸軍駕訓班一位自稱是上校階的主管說他說了算:拒收。以上已盡協調義務。
六、1985接通之後,自報單位級職姓名,申訴對象、申訴事由、依據規定、先前電話協調結果,從陸軍駕訓班的士官、尉官,最後的上校階主管。
七、申訴結果:
(一)當晚陸軍駕訓班來電同意收訓。
(二)軍醫局說明體檢表時效,印象中是莒光日播出。
(三)隔年國軍駕駛選訓用規定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