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15 16:00
男性不管到哪裡都是霸權,結果LGBT的權益也常常在具有鎂光燈焦點的男同志身上。例如代理孕母議題,竟然有權益團體認為「不該漠視男同志權益」??(將女性身體器官作為商品販賣叫做哪門子的權益?)
另外還有女性凍卵的解凍條件,目前法律上的規定是女性必須和生理男性結婚,並獲得對方同意。加上證實婚後有性行為仍然「不孕」之後才能解凍使用自己的卵子。
女女妻妻一方透過精子銀行生出孩子,另一位媽媽只能透過「收養」小孩才能成為法律上的母親。
同為「同志議題」,有很多「非男性霸權」的事項可以獲得更多支持與討論還是一件非常有意義的事。(儘管會灰心,希望不要因為部分生理男而漠視同志權益。就像我們不應該遇到擁有父權桎梏的女性就不關注女性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