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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6 13:01
勞資糾紛 我朋友在診所做櫃檯人員 任職五年 他們無任何勞動契約 是7月才開始要求要簽約 但條約內容僅有利資方 所以我朋友要求與老闆討論或是拒簽「勞動契約」 以下是她求助勞工局的內容 想請問脆友有無相關資源可提供 或是有遇到類似事件可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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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yingnottouse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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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yingnottouseig
“非自願離職”卻被雇主於離職證明上填寫"自願離職" 您好,我是原就職於××診所的員工。 原雇主有兩位,××診所-曾○○(院長-診所主要負責人),××診所-林□□(老闆)。 109/05由雇主(老闆-林□□)面試後入職,入職後從未給予過任何勞動契約書。 113/07/05雇主(院長-曾○○)發了一份上面寫著113/05/01-114/05/31的勞動契約書。 113/07/08因拒絕簽屬勞動契約書而被雇主(院長-曾○○)強迫"自願離職",給予的理由是勞工本身就要簽屬勞動契約書才得以工作,不簽名代表不願意工作。且我也一再告知雇主自己沒有想要離職,想要繼續工作。但雇主(院長-曾○○)一再強調是不願意"續約",可從未簽署過任何勞動契約書。 113/07/08拒絕簽屬勞動契約書後只要有上班,雇主(院長-曾○○)都會一再強調是因為我不願意續約=自願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