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01 17:16
《詮釋學尋蹤》一文並沒有我預料的那麼好理解。Gadamer對於德里達意義理論(從邏各斯中心主義批判開始)的刻畫涉及太多德里達對海德格與胡塞爾的理解,並且他對背景的法國理論傳統,尤其是文本間性等構思出發點的判斷,我很難確證(Kristeva前期中期的符號學文本我完全沒有涉足)。
目前大致判斷是,Gadamer在痕跡等概念,以及解構這個根本態度那裡,認為德里達對於理解之界限展示不夠徹底(這裡基本與巴黎論戰對德里達「進入對話」的責難,在態度上是一致的)。
「[⋯⋯]我已將我的詮釋學嘗試與閱讀【Lesen】概念聯繫在一起。在這方面,我在德里達那裡沒有看到這種認識:文字在閱讀中也是有聲音的,有如真實說出的語言一樣。」(GW10, 159)
前文簡短勾勒了書寫物的寂寞處境(文字與聲音的根本異質性;不能簡單混淆於布朗肖的類似表達)。直接切入這一句話,關鍵在於,文字的Sinngebung(不同於胡塞爾現象學意義上的充實意指,德里達語境的側重在於,意義斷裂點的斷然所予)同時包含了潛在的Sinnbildung可能——至少這對於我們在意義的自身展現層面上理解求理解的善良意志是有益的。